物流系統(tǒng)效率化的關鍵在于使用單元貨載系統(tǒng)化。所謂單元貨載系統(tǒng)也稱為單位載荷制,是把貨物歸整成一個單位的單件進行運輸。其核心是自始至終采用托盤運輸,即從發(fā)貨到貨后的裝卸,全部使用托盤運輸方式。為此,要提高物流效率,就要將物流系統(tǒng)各要素的基準尺寸體系化。其展礎就是以單位載荷制為基礎的托盤標準化。
在我國,企業(yè)托盤的使用還沒有普及,而且存在很多問題,主要的問題有以下幾方面:
(1)不能完好地回收托盤,周轉率低。目前一般是由供應商使用托盤向客戶供貨,但在向不同的客戶回收托盤時,難度很大。這樣,當供應商使用自己的托盤實施托盤化以后,對供應商來說并沒有產生效益.而缺點倒不少,當然就很難普及了。
(2)托盤尺寸不統(tǒng)一,裝卸效率不高,運費較高。
(3)必須采取防止運輸途中貨物丟失的措施。采用單位載荷的高度是用叉車把貨物堆高到不跌落為止,運輸途中受到振動沖擊,容易發(fā)生貨物散落,所以必須采取防止貨物散落的若干措施,既花費相當多的費用,又毫無價值。
(4)和交易單位不能取得一致。當商品交易的單位裁荷過大時,如果和顧客商量不成功,托盤化就不能實施。
(5)利益的分配不明確。由于實施托盤化,企業(yè)、運輸商、顧客、供應商各自都應得到實惠。而過去的做法,認為供應商的負擔過大,利益的分配不適當。
為了解決上述問題,提高企業(yè)的效率,應該全社會共同努力,比較可取的辦法有:
第一,建立托盤站。作為發(fā)貨主,如果托盤不能會收,這是一個致命的問題。因此,產生了共用托盤的想法,即托盤到達日的地以后,就給別的貨主使用,發(fā)貨主不回收托盤。
第二,統(tǒng)一托盤標準。為了采用托盤站系統(tǒng),首先必須統(tǒng)一托盤標準,如果托盤的標準不統(tǒng)一,共用托盤就不能交換。在這種意義下,日本制定了“聯運托盤”的JIS標準。對托盤尺寸1100毫米x1100毫米進行修正,過去各企業(yè)內使用的托盤和外部使用的托盤沒有任何關系,各企業(yè)內使用的托盤約有1000種以上,而且按JIs標準中規(guī)定的托盤尺寸,能適用的托盤極少。因此,不愿使用這種托盤的所謂反對派相當多,但可經過逐步改進包裝尺寸來適應托盤的尺寸。在利用托盤站系統(tǒng)時,要采取對貨主有利的措施。
第三,標準托盤的出租。標準托盤的出租方式很多。例如,發(fā)貨主租用標準托盤,把貨物裝在托盤上發(fā)送。到達目的地以后,再送到當地的托盤庫。